1、人事处在教职工到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学院或部门考勤员,联系该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2、请退休人员准备一张二寸近照(办理退休证)、工作证(如无法提供,准备一份遗失证明)至人事处薪酬办公室领取退休转单; 3、办理退休手续时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 4、完成退休转单并交回人事处后,发放退休证。 5、学校将个人相关信息提交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核算其详细养老金,并由法定退休月的下一个月起发放至原工资卡; 6、人事处在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前三个月会联系该教职工签署个人退休政策知情同意书。 联系电话:839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