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职能部(处):
为推进落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法》(首医大党发〔2026〕15号)相关规定,学校开展首批“阶平学者”岗位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学校既往引进人才已通过首聘期考核并续聘者;
2.学校既往引进人才首聘期未到期、符合阶平学者岗位申报条件者;
3.学校现有专任教师符合阶平学者岗位申报条件者。
二、岗位聘任程序
1.个人提出岗位申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s://rczp.ccmu.edu.cn/templates/index/index.html,在线填写并提交岗位申请材料。
2.学院提交拟聘意见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和学术道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发展潜能等综合评估。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综合评议和思政评估情况,研究确定拟聘岗位层次和相关待遇等建议,并明确实验室空间等学院支持条件,并明确聘期任务。
对于引进人才首聘期尚未到期的申请人,需首先进行聘期考核,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方可进行阶平学者岗位评议。
3.学校形式审核:人事处牵头,科技处、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办公室等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会审。
4.学校高层次人才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
5.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拟聘意见,并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支持条件。
6.公示、聘任:拟聘人选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和岗位责任书。
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完成岗位评议推荐后,在系统上提交推荐意见,并于5月11日前提交拟聘意见及《首都医科大学阶平学者岗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首都医科大学阶平学者岗位聘任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至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11971 83911328
首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