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业务办理说明 |
公派出国申请 |
教职工根据国合处“因公出国(境)办事指南”中的要求完成前序步骤后,持以下材料到行政楼1138进行政审备案: |
因私出国申请 |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应安排在学校规定的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期间。教职工申请非寒、暑假或非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因私出国(境)的,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出国/出境申请表(因私)。请假7天及以下的,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批,交人事处备案;请假8—15天的,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人事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